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市政供水工程(二期)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经下达。受招标人(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市政供水工程(二期)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近期8万m3/d。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厂区平面、稳压井、净水间、清水池、送水泵房及变电所、加氯间及加药间、污泥泵池、锅炉房等及与之配套的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净水厂工程及辅助工程。
2.3标段划分:工程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稳压井、加氯加药间、净水间及所属范围内的厂区总图部分;
第二标段:清水池、送水泵房及变电站及所属范围内的厂区总图部分。
2.4计划工期: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90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施工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企业要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区外施工企业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区外企业准入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者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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