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齐市昂昂溪区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补助资金项目施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务局,建设资金为国投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榆树屯镇榆树村屯三岱屯屯、水师营镇衙门村、崔门种畜场。
建设规模:
新打井25眼(300mm混凝土管,35m深);建设井房25座;购潜水泵25台;配套动力25台(套);喷灌设备25套(16个喷头)。
计划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计划总投资55万元;其中国投资金5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5万元。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06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07月30日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划分3个标段;Ⅰ标段为新打井25眼(300mm混凝土管,35m深);Ⅱ标段为建设井房25座;Ⅲ标段为购潜水泵25台;配套动力25台(套);喷灌设备25套(16个喷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Ⅰ标段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钻井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及相关专业资质。
Ⅱ标段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相关专业资质。
Ⅲ标段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潜水泵、喷灌设备及配套动力设施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销售的代理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6月15日至2012年0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Ⅰ标段投标企业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证书复印件、项目小班子人员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养老关系证明;Ⅱ标段投标企业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小班子人员根据项目建筑规模按照齐建发【2006】75号文和齐建发【2007】56号文配备;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资格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养老关系证明;Ⅲ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或授权销售代理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养老关系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各标段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投标企业持上述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施工项目机构施工现场人员联系单到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验审合格后,由授权委托人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传真报名。省外队伍需先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准入介绍信。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2年06月19日至2012年06月21日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项目小班子成员按下列要求配备:
Ⅰ标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1人,其它小班子人员数量按照本工程规模进行配备;
Ⅱ标段:项目经理1人,土建工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取样员各1人;
Ⅲ标段:按照本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为齐齐哈尔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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