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盘电公司#1汽轮机低压缸通流部分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CSIE12010590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汽轮机低压缸通流部分改造。在现有的汽轮机基础、平台、滑销系统、轴承支撑系统、主汽阀、再热阀及配汽机构等不动情况下对以下部分进行改造:#1汽轮机低压缸通流部分;#1汽轮机中压转子弯曲治理加装冷却汽源部分;在上述改造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及对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等。
五、工程概况:
1)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盘电”)现有两台俄制超临界机组,其中1号机组容量为500MW,配套锅炉由俄罗斯波多尔斯克奥尔忠尼启泽机器制造厂制造,型号为ПП-1650-25-545KT(П-76),“T”型布置。锅炉采取侧墙对冲燃烧方式,NOx排放浓度约400~600mg/Nm3。
2)备件交货期:2012年11月30前交货,同时必须满足整个改造工程的进度要求。
3)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六、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等设备的技术咨询、改造资质;
4)具有俄制超临界500MW及以上发电厂汽轮机低压缸通流部分改造国内成功业绩。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符合以上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6月18日起到6月257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至北京市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个人(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已完成项目业绩表。除另有约定外,以上文件均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复印件1套备存。
八、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九、开标地点: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