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连州市内 ;② 资金来源:资金由连州市财政预算内解决; ③ 工期要求:80个日历天; ④ 工程造价预算:人民币4639648.94元; ⑤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⑥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在连州大道新铺设一条DN600给水管,西边接通象鼻岭水厂DN600出厂管,东边过湟川河后接通市区现状管网,总长约1.44公里,沿线路口设置DN200预留口供日后周边地块用水接引,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和重防腐钢管;另外,对龙潭寺水厂部分生产设施、设备作更换改造:a、更换滤池石英砂约200吨;b、更换排泥阀20个;c、更换斜滤网;d、更换250mm 2 电线约400米;增加600KW变压器一台,以保证水厂制水。(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要求一级), 且需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的员工; ④ 清远市以外施工企业须在清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清远市外来建筑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登记;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联合体投标的,需以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上述资料有效期满足本项目招投标要求。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报名申请表; ② 有效的清远市外来建筑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清远市外申请人); ③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 资质证书副本; ⑤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⑦ 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⑧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⑩ 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将上述资料中第 ② ~⑧项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印章,与其他原件资料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自编页码、目录),由投标申请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面交,原件备查。
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5、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6月25日;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14:30~16:30,节假日除外)。
6、费用: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报名费100元,投标人如需图纸,请直接联系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