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酒泉市热电联产城区供热工程。
工程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酒泉市热电联产城区供热工程支线及换热站施工
工程性质:新建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范围为酒泉市热电联产城区供热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施工、单体调试、投运、质保期内消缺等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管槽土方开挖及回填;管道穿越公路开挖及回填;管道、补偿器及阀门等安装工程;管道固定墩(固定管卡制作安装)、阀门井、检查井、放气井、泄水井、管道穿越特殊路段的土建工程;管道与管件及其他设备的连接施工(接头处防腐保温处理除外);换热站土建施工及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的安装工程;招标人提供材料设备以外的物资材料采购;热力管道安装过程的分段水压;参与系统打压及联合试运转;质保期消缺等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5.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税务登记证等材料。
5.3投标人具有相应工程业绩,具有近五年内所投同类热力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4项目经理从事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一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在技术岗位上负责的经验。
5.5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6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
5.7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8投标人同时提供:投标申请函、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三标体系认证及其他相关证明书。
5.9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6月19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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