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业主方)、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包方)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分别是:石灰石卸料系统、进口阀门、浆液泵和清水泵、CEMS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五、工程概况:
5.1 建设地点:桐梓电厂厂址在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九坝沟,桐梓县位于黔北高原边陲,东经106度26分至107度17分,北纬27度57分至28度54分。遵义市北面,南至遵义70km,距省会贵阳226km,北至重庆264km,东邻绥阳县、正安县,西连习水县、仁怀县。全县辖24个乡镇,全县国土总面积3200km2,人口65万。遵渝高速公路、210国道和川黔电气化铁路贯穿桐梓县南北,交通方便。
九坝沟厂址位于桐梓县城东南侧,距县城直线距离约2.5km,公路距离约3.3km。改造后的桐梓县至绥阳县的S303省道紧邻厂址东侧通过,厂址东北距天门河水库取水口2.0km,东距杨家湾灰场1.5km,东南距何家沟灰场1.5km。
5.2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容量2×600MW_超临界W火焰燃煤发电机组。
5.3工程依据
该项目2010年3月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华电桐梓电厂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0]368号)。
六、各标段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6.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6.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3业绩要求
有5套600MW燃煤机组脱硫工程相似设备三年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且在安装调试及运行过程中未发现有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6.4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必须是连续盈利企业。
6.5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石灰石卸料系统-500万元、进口阀门-300万元、浆液泵和清水泵-500万元、CEMS-500万元
6.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进口设备除外)及联合体投标。
6.7 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6.9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10进口设备代理商代理的产品应有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
特别提示:
以上条件为必备条件,缺少任何一项都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在评标时须提供资格预审文件中合同业绩原件备查,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资格预审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7.1、投标申请书;
7.2、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公司),提供经过2011年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7.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4、在近五年业绩【必须提供不少于6.3条规定的对应台(套)的相关设备的合同复印件、业主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必须提供与所提供设备合同文本对应的质量回访记录。
7.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须提供经合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签章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6、投标人需提供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7.7、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
7.8、资信等级证明。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7月3日至7月7日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2012年7月8日-7月12日17:00以前。
资格预审时间:2012年7月8日-7月12日17:00以前。
报名方式: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企业请致电下述联系人 ,获取注册报名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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