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军民合用机场供油工程 已由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发改基础[2011]3260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机场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及内容为完成张家口军民合用机场供油工程的供货、实施、联合调试及试运行、技术培训及其缺陷修复,包括汽车加油棚、油罐、卸加油泵房、加油站、综合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值班室、化验室、库房)、油车库等。
以上范围的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012年8月-2012年12月。
3. 投标人 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有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企业具备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2年 7 月 5 日9:00至 2012 年 7 月 11 日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进行投标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2年 7 月 5 日9:30至 2012 年 7 月 11 日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北京市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等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报名时提交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zheng明材料(必须真实。如需要,提供原件。),填写报名表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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