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格尔木至拉萨段新建工务综合楼用的MCR污水处理站、空气源热泵、制氧设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青藏铁路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所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青藏铁路格拉段唐北、通天河、五道梁、沱沱河、纳赤台新建工务综合楼使用的MCR污水处理站、空气源热泵、制氧设备。
01包:水处理设备及安装 套 5 2000元
02包:空气源热泵及安装 套 1 3000元
空气源热泵及安装 套 3
空气源热泵及安装 套 1
03包:制氧设备及配套安装 套 1 2000元
制氧设备及配套安装 套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年检合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3.6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7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新产品除外)(中标通知书或重点工程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安全运营证明),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3.8本次招标01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二级资质,02包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一级资质及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9本次招标03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制氧成套设备生产单位必须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1D2;具备50m3/h制氧设备3500m以上高原成功运行及其它高原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机房以外安装的管路,必须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近年来省级以上压缩机同系列产品高温80℃、 低温-40℃试验检测报告。
3.10 01-02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0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商品除外),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
3.11投标单位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并决定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5日~2012年7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shen份证明、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8月7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7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