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巴林便民服务中心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农【2012】112号)批准,建设资金为国家、自治区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已经下达。受招标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巴林便民服务中心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区巴林便民服务中心位于牙克石市的东南部,与扎兰屯市交界。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取水构筑物、调节构筑物、二级加压泵房、输配水管网及附属工程、配电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11月30日,共113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施工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企业要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区外施工企业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区外企业准入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7月12日至2012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者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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