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陕西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工程项目采掘设备国际招标采购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如下:
二、招标人: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编号:
四、CHDT187/10-SB-0701~04
0816-1240187-SB08/09/10/11
五、招标内容:
陕西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工程项目采掘设备国际招标采购主要包括:
包 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套)
主要技术参数
标书售价
(人民币:元)
CHDT187/10-SB-0701
0816-1240187-SB08
电牵引双滚筒采煤机
1
详见技术规范书
3300
CHDT187/10-SB-0702
0816-1240187-SB09
综采工作面泵站
1
详见技术规范书
2500
CHDT187/10-SB-0703
0816-1240187-SB10
连续采煤机
1
详见技术规范书
2700
CHDT187/10-SB-0704
0816-1240187-SB11
梭式运煤机
2
详见技术规范书
2500
备注:1、投标人可申报一个或多个标段。
六、工程概况:
隆德煤矿隶属于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德公司),由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益泰能源投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行政区划属于神木县大堡当镇。本招标项目是隆德矿井项目配套设备。
(1)工程名称:陕西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设计年生产能力为5.00 Mt。
(3)建设工期:2010年6月开工,2011年12月30日已经转入试生产。
七、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其中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五倍;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五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应有用户提供的至少有五台(套)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正在成功运行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要求,对任一条件的不符合都将导致废标。
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 7月10 日— 7月 20 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 7 月 10 日起至2012年7月 20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见上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