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50m3/h中水回用及3m3/h锅炉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省焦炭集团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省焦炭集团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50m3/h中水回用及3m3/h锅炉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工程
2.2招 标 人:山西省焦炭集团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山西省介休市义安工业园区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4招标编号:ZLZB招【2012】278号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山西省焦炭集团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0m3/h中水回用及3m3/h锅炉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土建、设备、仪表、阀门、管道、电气、安装、调试、后服务以及货物成套(含防腐处理、辅助设备、电气设备、控制系统、管道和管件、随机和两年备品备件、易损件和特殊工具)等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要求应不低于300万元;3.2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近三年有同等规模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3台/套成功运行经验案例相关证明及联系方式);
3.5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无正在进行的诉讼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6.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6.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6.5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3.5之要求。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7 月13日至 2012 年7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投标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提供)、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总承包业绩原件及盖红章的复印件贰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 年7月13日至 2012年 7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 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报名时提交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投标材料(必须真实。如需要,提供原件。),填写报名表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