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供水二期工程已由宁东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供水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2招标范围:水源泵站水泵及配套电动机。
2.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为2标段:水源泵站离心泵配套电动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地位、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具有相应设计、制造和实验能力并有类似业绩的设备生产企业。
3.2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交附件1和附件2所要求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2年7月16日至7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企业资质文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投标人提交的资质文件如不符合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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