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陶瓷小区一期工程水泵采购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0〕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水泵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陶瓷小区一期工程水泵采购项目。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工程地点:临堤街、石油路、红旗大街、东北新街、南直路合围区域。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900000平方米。
2.6 招标范围:水泵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指定地点)、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
2.7 标段划分:共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A区、D区不锈钢变频给水设备;
第二标段:B区不锈钢变频给水设备;
第三标段:C区、E区不锈钢变频给水设备、陶瓷小区一期排污泵设备;
第四标段:F区不锈钢变频给水设备;
第五标段:陶瓷小区一期消防泵设备;
2.8 计划工期:供货期为合同签订75日内供货到现场。
2.9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效的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开具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2申请人如为经销代理商,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工程只接受同一品牌的一家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
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4 投标人代表如果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投标申请人携带具备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且各种证书须证企相符且年检合格。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