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肥乡县天台山镇等2个乡镇天台山等1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肥乡县大西韩乡等2个乡镇大西韩等1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由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并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核准,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肥乡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中心。上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水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周期: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
2.2 招标范围:项目区机井用潜水泵采购,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序号 数量 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 备注
扬程(m) 设计流量(m3/h) 型号
1 41套(天台山项目区) 65 40 200QJ/40-65 招标人指定地点 含泵管、电缆等全套设备
2 103套(大西韩项目区) 65 40 200QJ/40-65 含泵管、电缆等全套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为代理商还需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8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固定电话、单位全称、所投项目和招标类型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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