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延军农场危房改造配套供水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黑垦局文【2012】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延军农场,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与自筹资金相结合。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萝北县延军农场;
2.2建设规模:打深井2眼,新建深井泵房2座、阀门井65座、消防井5座,铺设配水管线16593米;
2.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76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2年12月25日,共计13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7月21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外省(市)进入黑龙江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黑龙江垦区外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7日14: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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