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华能乌江源高峰风电项目 】 5万千瓦
【华能乌江源五里风电项目 】 5万千瓦
2. 资金来源
除资本金外,拟利用国内银行贷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投标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500kW及以上等级的风力发电机组供货商。
3.2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 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生产的风电机组在中国境内已有不少于100台通过240小时试运行。
3.6 具有国家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 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3.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或仲裁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0 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11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3.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7月27日起至2012年8月19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在北京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邮寄需另人民币加1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2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北京。定于2012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北京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报名时提交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投标材料(必须真实。如需要,提供原件。),填写报名表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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