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山高位蓄水池改扩建工程已由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准发改发〔2012〕2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地方政府投资,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工程的水泵电机及阀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招标内容:阀门、水泵电机及其它配套工程设备的采购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2、投标人以水泵生产厂家为投标主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且具备同类设备近3年内的制造经验。
3、由投标人配套采购的电机及其它配套设备的生产厂家均需具有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生产资质证件,且所采购设备属同类设备的中上等水平。
4、由投标人采购的阀门的生产厂家需具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所采购的阀门属同类产品的中上等水平。
供货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供货日期2012年8月28日。
3、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本企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等相应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同时留下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请带齐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以备核验。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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