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新圈小型农田水利节水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1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
2.2招标内容:建设泵站1座,配套水泵3台,过滤设备2台,建设泵房及过滤设备管理房168平方米,架设输变电线路0.5公里、安装变压器1台。铺设UPVCΦ400干管2.6公里、分干管及支管38公里,铺设Φ63PE管25公里;阀井168座,管道过路防护12处。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报项目经理须持有本单位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建造师证等资质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15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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