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绵阳市涪城区沪川牧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009〕7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40%,地方配套5%,,自筹5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关帝镇大树村;
2.2、建设规模:建设CSTR厌氧反应装置1500立方米,湿式储气柜550立方米,180KW静音型智能热电联产沼气发电机组,年产沼气43.2万立方米
,年发电54万千瓦时;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表达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网上报名 联 系 人; 林 永 翔 手 机;15O' 1O381534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具有1个或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29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