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马场地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农[2012]11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匹配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本工程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
联系人;杨 洁 联系电话;15O10510625
本项目水处理设备采购共分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 水处理设备
内容 单位 数量
曝气水箱(4000*2500*3500) 台 1
布气管和微孔曝气器 (国标) 套 1
鼓风机(0.48m3/min,升压:4m) 台 2
加压泵(Q=65m3/h,H=30m) 台 2
除铁锰过滤罐(Φ=1800mm,H=3250mm) 只 4
反冲洗泵(Q=110m3/h,H=30m) 台 1
二氧化氯消毒系统(50g) 套 1
仪器仪表 套 1
PLC控制柜 套 1
电缆及桥架 套 1
管材管件等辅材 批 1
建设地点:临河区双河镇
计划工期为:2012年9月13日至2013年10月31日
供货期为:2012年9月13日至2013年10月2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水处理设备专业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持有监督部门出据的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公司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卫生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购买人身份证。
3、招标文件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3上午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