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废水一级处理工程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施工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
4工程范围:
4.1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废水一级处理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全厂废水一级处理的沉淀池的土建施工、进排水地沟及管网安装的施工和废水一级处理综合厂房的施工及所有机电设备的安装等,本工程甲方负责提供水泵、管道、阀门、仪表、电缆、控制柜、电源柜等主材,乙方负责提供安装所用辅材及土建工程、调试等所有材料。注:详细情况参考图纸设计,需乙方勘测现场。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管网进水水质要求(《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标准(各污染物执行标准分别为CODCr500mg/L、NH3-N35mg/L、SS400mg/L))后,排入鲁北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鲁北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总的改造方案为:
4.1 工期:工期严格控制在80天以内。
4.2结合本工程,投标方可派技术人员到场观测,根据场地空间情况及技术要求,以便提出有效的具体的施工方案。
4.3在脱硫系统北侧建设废水预沉淀设施一座和综合控制楼一座,并对所涉及的机电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试运合格并验收后交由招标方使用。
4.4 新建预沉淀池钢筋混凝土池内壁用1:2水泥砂浆按三次粉刷做防水处理,总厚≤25mm。喷涂防腐蚀涂料。
4.5对废水预沉淀池和综合控制楼进行进行内外防腐。色调与主厂房保持一致。
4.6 本工程包括施工范围内的所有保温及彩钢外护板,色调与主机保持一致。
4.7 本工程包括废水预沉淀系统的所有土建施工。
4.8 本工程包含按照招标方要求对色标、色环、介质流向、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标志进行全面制作和实施。并对系统范围内全面进行路面硬化与脱硫系统和厂区马路联通。
4.9 本工程包括废水预沉淀的油漆、避雷设施、检修操作平台、爬梯等。
4.10所有改造需用的材料和辅材必须符合要求,投标方所供材料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使用业绩,所有设备的选择由招标方确定后方可。
4.11 投标方必须按设计图纸严格施工,如图纸与现场有差异时,由招标方确认变更方案,投标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4.12 工程废料和垃圾由投标方负责运离现场,投标方自行处理。
4.13 投标方分别在设计图纸作出后和施工图作出后应联系招标方召开施工联络会,会议地点由招标方决定。
序号 工程名称 规格尺寸(m) 数 量 备 注
1 酸碱废水混合池 20000X10500X4000
20.0×10.5×4.0 1座
2 中和池 6.5×10.5×4.0 1座
3 初沉池 12.0×9.8×4.0 1座
4 中和絮凝池 6.0×9.8×4.0 1座
5 沉淀调节池 8.2×9.8×4.0 1座
6 调配池 7.5×20.6×4.0 1座
7 综合楼 9.0×19.2,层高3.6m,两层 1座
8 污泥池 11.0×6.0×4.0 1座
表7-2 设备安装明细表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材质 单重 总重 备注
1 PH在线监测仪 5 套
2 液位控制器 2 套
3 电磁流量计 2 台
4 提升泵 4 台
5 回转式鼓风机 2 台
6 加酸设备 2 套
7 加碱设备 1 套
5、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工程的供应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6、资格审查条件:
6.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审查文件和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6.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2.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6.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2.3近三年内申请投标人在国内资产处置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2.4 资格和业绩:
6.2.4.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下列资质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6.2.4.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6.2.4.3投标单位有相同施工项目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6.2.5投标单位应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资料:
(a)证明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相应复印件(包括年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副本以便验证)。
(b) 申请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具有与之相关的工程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相关资料。
6.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7近三年来在环保工程方面有较多、较好业绩。
6.2.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2.9近一年内申请投标人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
7、资格审查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7.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2 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7.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7.4工厂简介(包括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
7.5企业的资质证明;
7.6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7.7近三年投标相关工程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
7.8三年内介入诉讼情况证明。
7.9银行资信证明: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7.10投标单位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基本资质条件。
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8、纸质资格审查文件和资质审查表装订成册须在2012年8月27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按下述地点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送达或快递,不接受传真方式报名)。务必先将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的资质审查表和资质审查文件Word电子版下载并填写完整后以Word的文件可复制(不接受扫描、PDF、加密格式的文件)的形式发邮件,邮件名称为“××公司+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名”,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先行汇总。(严正声明:未及时发送电子版本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报名时间
注: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审查表和资质审查文件的纸质版及其电子版均需在截止日期前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到指定地点(电子版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须自行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9.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1日-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