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茶院乡东南溪村市级粮功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已由宁波市水利局以甬水计【2011】98号批准建设,项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茶院乡东南溪村和升龙村
工程概况: 工程部分投资约300万元, 工程等级为Ⅴ等,相应的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招标内容、范围 : 整治灌排河道,拆除重建提水泵站一座,农桥两座。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安 全要求:合格 。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4人,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C证。
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2 年 8 月 31 日 9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