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寿县瓦埠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经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皖发改农经〔2012〕378号文件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配套,其中中央投资2735万元,省补1685万元,县筹1685万元,资金计划已落实。招标人为寿县水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寿县瓦埠湖泵站位于六安市寿县东部瓦埠湖流域,灌区内有窑口、堰口、保义、安丰、瓦埠、炎刘、刘岗、小甸、大顺等乡镇,耕地102.73万亩,人口49万人。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瓦埠湖灌区先后建成江黄一站、江黄二站、开荒一站、开荒二站、郑岗一站、郑岗四站、东津一站等82座电站,总装机228台15439KW,设计总灌溉流量31.2m3/s。
由于建站时间早,水泵效率低,能耗高,工程标准低,质量差,运行30多年,机电设备严重老化,泵房及配套建筑物年久失修,灌溉标准降低,灌溉能力下降。为了保证瓦埠湖泵站的安全运行,恢复和加强其灌溉能力,按照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皖发改农经[2012]378号文件对安徽省寿县瓦埠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要求,拆除重建江黄一站、江黄二站、开荒一站、开荒二站、郑岗一站、郑岗四站、东津一站共七座泵站,更新改造装机功率6105KW。
2.2工程总投资: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105万元。
2.3招标内容:安徽省寿县瓦埠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勘探测量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安徽省寿县瓦埠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勘测设计标(合同编号SXWBHBZ-KCSJ-2012-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含)、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水文地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良好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9月14日至2012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 其中前4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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