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已由 国家能源局 以 国能电力[201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该项目煤水处理装置已具备招标 ,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静态投资概算为47.8349亿元。本工程计划于2012年9月开工,两台机组分别于 2014年8月份和11月份投产。本次招标 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所配的煤水处理装置及其附属设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 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设计、配套、检验、资金、 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强制性 ,资格预审时提供营 业执 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 申请人2009年(含)以来应至少有4台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的煤水处理装置供货业绩合同,并有安全连续运行2年及以上业绩(强制性 ,资格预审时提供合同原件);
3.3申请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备必须具有600mw或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给水与污水处理主要辅助设备推荐厂商证书(强制性 ,资格预审时提供证书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招标项目进行全电子化资格预审、招投标及评标。
4.2 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9 月17 日至2012年9月21 日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整,仅接受现金。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2申请人可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参加资格预审申请活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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