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招标编号: sge-2012-3222-552
gxtc-1212221
招标 :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破拱设备 300l 套 78
2 ****电控箱 自动、手动控制 台 4
备品备件
1 ****电控箱 自动、手动控制 台 2
2 电磁阀 二位二通 个 10
3 安全阀 个 10
4 钢球阀 dn15 个 10
5 对丝 个 20
6 空气炮本体 台 2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不允许拆包投标。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公司(有效的总公司授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 ,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权等法律纠纷;
(6)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材料;
(7)所提供产品三年内未发生质量问题。
(8)近两年在能源公司系统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9)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 :
1)提供设备****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2)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5日,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
(1)如需现场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2)如需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501元人民币),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传真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5.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10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地 址:北京市 海淀区 阜石路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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