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昌乐县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二期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昌乐县宝通街与胶济铁路交汇处西南,日处理污水能力 5万吨/天,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三、招标内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及质量标准:
(1)昌乐县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二期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共分为10个包,各包划分如下:
①第一包:吸泥机;②第二包:综合池-好氧池曝气系统;③第三包:潜水泵;④第四包:加氯成套设备、加药成套设备;⑤第五包:鼓风机;⑥第六包:纤维转盘滤池成套设备;⑦第七包:离心脱水机;⑧第八包:阀门(只供货);⑨第九包:电缆(只供货);⑩第十包:潜水搅拌器。
以上各包具体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生产许可、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相关技术设备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3)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设备按国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如为非标设备则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或行业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制造、验收。质量保证期为该工程(二期部分)联动试车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时间:2012年9月24日-2012年9月28日,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6时。
五、投标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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