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丰市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盐财农【2012】204号,盐水农【2012】99号,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省级配套、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大丰市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丰市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位于大丰市白驹镇、草堰镇、刘庄镇、西团镇。本期项目内容:1、泵站54座,其中300hw站7座,350zlb站3座,500zlb站9座,800wzl站35座;2、水闸34座,其中单孔净宽3m闸14座,单孔净宽4m闸20座;3、涵洞33座,单孔净宽1.5m;4、渡槽10座;5、防渗渠4处计5.36km。
2.2 计划工期:2012年11月12日开工,2013年3月21日完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3.1一标段(白驹项目区):单孔净宽1.5m涵洞12座,单孔净宽3m闸1座,单孔净宽4m闸16座,800wzl型泵站10座,300hw-8s型泵站6座,500zlb-100型泵站8座,渡槽9座,防渗渠3处计4.36km。
2.3.2二标段(刘庄项目区):单孔净宽1.5m涵洞11座,单孔净宽3m闸8座,单孔净宽4m闸2座,800wzl型泵站17座,300hw-8s型泵站1座,500zlb-100型泵站1座,渡槽1座,防渗渠1处计1km。
2.3.3三标段(西团项目区):单孔净宽1.5m涵洞10座,单孔净宽3m闸5座,单孔净宽4m闸2座,800wzl型泵站8座,350zlb-125型泵站3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2年10月13日至2012年10月1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日9时。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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