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由潞城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委托 ,本工程已由以长农发[2012]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潞城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潞城市,打井规模:新打机井21 眼(井深95米,直径800cm)及井管安装,地埋线埋设,配套水泵21台,新建集中控制房5座;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凿井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招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企业营 业执 照、资质证书、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中级以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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