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拉苏气田大北区块地面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勘【2012】2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克拉苏气田大北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天然气净化处理厂(30×108m3/a) 1座,年生产29.76×108m3/a。主体工艺包括脱水脱烃、脱固体杂质、乙二醇再生和凝析油稳定等装置。
辅助设施包括空气氮气站、燃料气系统、凝析油罐区及装车设施、火炬及放空系统、自动控制、阴极保护、给排水、电力、消防、通信、热工、建筑、结构及总图等。
(2)公寓1座
建筑面积14000㎡,包括体育馆、锅炉房、生活、消防泵房、污水处理用房、配电室、罐间阀室、车库等。
(3)内部集输系统
①单井站30座,集气站3座,凝析油泵站1座,集气装置1座,净化气外输装置1座;
②集气干线(l415+316l)双金属复合管dn400管线5.5km,dn250管线7.5km,dn200管线4.5km,共计17.5km)
③集气支线(双金属复合管dn150管线3.6km,dn100管线13.5km,dn80管线23.9km,共计41km)
④凝析油管线12.1km
⑤燃料气管线(dn100管线1km,dn50管线10km,dn25管线41.6km,共计52.6km)
(4)道路(三级道路14.9km,四级道路49km)
(5)电力工程
35kv总变电所一座,10kv变电所3座,新建35kv电力线路lgj-120 33km。新建10kv架空电力线路81km,含杆上变电站4座。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5亿元。具有含高氯离子凝析气田设计或施工经验及业绩,有气田epc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10月 16 日至2012年10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 份 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