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排沙泵设备采购招标已获批准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排沙泵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编号:sdyk2012-a444a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兖州市兴隆庄镇。
2)设备名称:排沙泵,
3)招标范围:排沙泵,共20台。其中:扬程150m,流量70m3/h,功率75kw,数量6台;扬程100m,流量60m3/h,功率37kw,数量7台;扬程55m
,流量100m3/h,功率30kw,数量7台;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税费等所
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供方免费运输至需方指定位置。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生效后20天内。
四、资质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投标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 证体系。
4)投标人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设计与制造的经验,所投标设备应具备自动循环冷却系统,可以输送污水介质,具有在国内煤炭行业5套以上和正常生产运行三年以上的业绩。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2年10月23日至2012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办法: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招标文件工本费电汇至我公司,将电汇凭单及投标人报名表、投标单位法人营 业执 照副本
法人授权委托书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14:30前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八、报名;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