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云发改投资【2011】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资金来源:中央及省补助:60%,自筹:40%。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招标前期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且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人: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2、招标编号:边陲建招字2012-04-13;
3、项目名称: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消防工程招标;
4、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建筑占地面积为46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136.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468.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68.85平方米,建筑总层高为23.4米(地上建筑层高为18.9米)。层数:地上5层,地下1层,计划投资约:110万元;
2、招标范围:消防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不包含: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泵房安装。具体范围详见消防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临翔区城东片区2号路与9号路间;
4、项目资金来源:中央及省补助:60%,自筹:40%;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以内。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1.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1.2、近三年内具有2项(含2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消防设施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内承担过1项(含1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1.4、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1.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1.6、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7、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
1.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指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时出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有意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四、投标报名要求”中所需证件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9日08时30分至9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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