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2年滑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及地方配套资
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货物采购、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滑财招标采购[201211]090号;
2.2工程名称: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滑县2012年滑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3资金来源:中央补助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2.4总 投 资:约2810万元;
2.5建设地点:滑县境内;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十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地埋管购置与铺设约54.6千米;
第二标段:地埋管购置与铺设约52.85千米;
第三标段:地埋管购置与铺设约52.5千米;
第四标段:地埋管购置与铺设约48.72千米;
第五标段:地埋管购置与铺设约42.5千米;
第六标段:地埋管购置与铺设约51.59千米;
第七标段:地埋管购置与铺设约42.35千米;
第八标段:地埋管购置与铺设约47.88千米;
第九标段:地埋线购置与铺设约125.708千米;
第十标段:地埋线购置与铺设约126.159千米;
第十一标段:水泵及配套设施购置及安装259台套;
第十二标段:机井工程81眼;
第十三标段:机井工程88眼;
第十四标段:机井工程90眼;
第十五标段:硬化田间路约5.1千米;
第十六标段:硬化田间路约5.015千米,生产桥一座;
第十七标段:硬化田间路约5.562千米,生产桥一座;
第十八标段:硬化田间路约5.44千米;
第十九标段:硬化田间路约6.086千米;
第二十标段:配电控制工程,配电室50座、闸刀房589个、标识牌2座
第二十一标段:监理,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的监理(含结余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第八标段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 业执 照,所投产品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2011年以来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并负责采购后的安装工作,具有2009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具有滑
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 证明;
3.2 第九至第十一标段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
照,所投产品须具有2011年以来合格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并负责采购后的安装工作,具有2009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具有滑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 证明;
3.3 第十二至第十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 业执 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井供水
技术协会颁发的凿井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凿井资质除外)资格,具有滑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
行贿犯罪 证明;
3.4 第十五至第十九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 业执 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滑县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 证明;
3.5第二十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 业执 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滑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 证明
3.6第二十一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证书,具有滑县人民检察院出具
的无行贿犯罪 证明;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报名时间:
时间:2012 年11月06日至 2012年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提交投标保 证金监理标段壹万元/标段,一至二十标段贰万元/标段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时间:2012 年11月06日至 2012年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00 时至5:00 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含图纸)/标段,售后不退。
6、需提交的资料:
第一至第八标段须持企业营 业执 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税 务登 记 证、业绩 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法人或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 证或被委托人身份 证;第九至第十一标段须持企业营 业执 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税 务登 记证、业绩 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法人或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 证或被委托人身份 证。第十二至第二十标投标人须持企业营业执 照副本、资质 证书副本、安 全生 产许可 证副本、建造师 证(凿井资质除外)、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 证B 证(凿井资质除外)、法人或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 证或被委托人身份 证;第二十一标段须持企业营 业执 照副本、资质 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证书、人或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 证或被委托人身份 证。
以上 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6日9:00,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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