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浔区旧馆镇中心圩区整治工程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发改审批[2012]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882.66万元人民币,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法人为旧馆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旧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旧馆镇中心圩区规划保护面积约18.79km2。具体工程措施:加高加固防洪堤长18.93km,其中土堤17.75km,M7.5浆砌块石防洪墙1.18km;堤防按4级建筑物设计,堤项宽取3.0m,堤顶高程4.20m,内外边坡1:2.0;防洪墙高2.8m,顶高程4.00m;新建单闸13座,闸孔总净宽51m;新建闸站10座,闸孔总净宽40m,总装机1015kw;沟通河道1处,长580m;新建箱涵1座,更新改造机埠一座。
2.2 本次招标范围:南浔区旧馆镇中心圩区整治工程16台不同规格(ZLB350、ZLB500、ZLB700、ZLB900)的湿式立式轴流泵及其附属设备、工器具的设计与制造;与上述主水泵配套的电动机及附属设备、工器具的生产或外购;以上设备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生产企业;
(2)其所生产的与本招标采购合同同类的产品具有在同类工程中于2002年1月至2012年9月之间已正常投运的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业主使用情况证明)。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如有需要,招标人将提供帮助。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报名表和企业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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