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经宁发改审发【2012】588号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设备材料:Ⅱ标段:粗、细格栅及泵房设备;Ⅲ标段:加药间设备;Ⅳ标段:污泥脱水机设备。Ⅴ标段:除臭工艺设备材料及安装。
范围:以上各标段内容包括设备供应、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品质保修期内的修、配、换服务。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材料:Ⅱ-Ⅴ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上各标段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单位,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均可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 证、企业营 业执 照、生产许可 证(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 证
及授权 证明文件)、产品检测报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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