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经周发改投资 [2008]675号和周发改设计[2012]794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单位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项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项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2.3总 投 资:7487.32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2400万元
2.4标段划分:共分为4个标段
第1标段: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1号氧化沟、变压器房及低压配电间
第2标段:2号氧化沟、浓缩池、均质池、污泥脱水机房
第3标段:高效澄清池、V型滤池、接触消毒及清水池、加氯加药间、气水反冲洗间、变配电间、提升泵房
第4标段:工程监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第1—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高级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誉业绩要求:要求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独立承担过至少两个2000万元以上污水处理类似项目;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第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两年监理过至少两个30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
3.2由企业或施工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本省建筑企业在周口市承接工程的,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建筑类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
3.4投标人须交纳工程估算价10%的诚信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中标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退换。
3.5 本次招标单个标段报名超过七家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4.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携带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3.1-3.3款要求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2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分前 报名 。
外省施工企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后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方可报名。
(以上涉及到的业绩、证件上网查验,如上网查验不到均视为没有不予报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潜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招投标平台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标平台,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潜在投标人凭 “电子钥匙”登录网站,同时必须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后允许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