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舒城县下湾排涝站工程已经批复建设,前期工作准备就绪,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舒城县水利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舒城县下湾排涝泵站位于舒城县千人桥镇下湾村境内,承担千人桥镇下湾等村排涝任务。该泵站属于沿江泵站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工程建设标准:排涝标准10年一遇。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下湾排涝泵站总装机880千瓦,共6台套,其中4台900ZLB—85配套JSL-14-12型155KW电机,2台900ZLB—85配套JSL-14-12型130KW电机。新建4km10kv线路。
2.2、主要招标内容:下湾排涝站土建工程、管理设施、附属工程、机电设备、电气设备。
2.3、工程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888万元。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监理标、施工标、机电设备标、电气设备标。
1、监理标:舒城县下湾排涝站工程建设监理标;合同编号:SCXW2012-JL。
2、施工标:舒城县下湾排涝站工程施工标;对应合同编号为:SCXW2012-SG。
3、机电设备标:舒城县下湾排涝站工程机电设备标:对应合同编号:SCXW2012-JD。
4、电气设备标:舒城县下湾排涝站工程电气设备标:对应合同编号:SCXW2012-DQ。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标:(1) 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3) 类似施工业绩,(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5)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监理标:(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机电设备采购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以水泵生产厂家为投标主体);(2)具有制造(生产、使用)许可证、相应产品认证证书;(3)具有同类设备制造(生产)业绩、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
电气设备采购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以开关柜生产厂家为投标主体);(2)具有制造(生产、使用)许可证、相应产品3C认证证书;(3)具有同类设备制造(生产)业绩、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报名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于 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5: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壹仟元整(¥1000.00元),监理标壹仟元整(¥1000.00元),机电设备标壹仟元整(¥1000.00元),电气设备标壹仟元整(¥10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施工标:(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单位近五年内的类似工程业绩原件2项(企业近五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原件是指:近五年内同一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监理标:(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投标单位近五年内的类似工程业绩原件2项(企业近五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原件是指:近五年内同一工程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设备采购标:(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 (5)相关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6) 投标单位近五年内的类似工程业绩原件2项(近五年内同一工程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7)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未完成改制的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事业单位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现场踏勘的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