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承包棋盘山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其保险、交货、指导安装、技术培训、现场调试、参加试运行和验收、2年质保期的服务。
2、供货时间、地点:中标人应在 2013年 9 月 30 日前将首批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运至长乐棋盘山风电场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3、招标供货范围:若干台单机容量2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总容量在40MW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发电机、轮毂、叶片、机舱、变频器、齿轮箱(若有)、机舱塔筒内升压变(若有)、控制系统设备、塔筒内电缆、光缆。
4、资金来源:自筹;
5、投标资格: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5.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2 投标人应具备生产符合IEC I或 IEC IIA+或相当的GL等级生存风速70m/s的标准并已投入运行的风电机组的生产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产品符合上述标准的证明文件,相关产品的供货合同、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投标机型应满足电网接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并提供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相应的认证检验报告。若投标时不能提供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的认证检验报告,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保证在供货前能提供该检验报告。
5.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5.4投标人应具备完整履行本合同的财务能力及满足本项目工程进度要求的供货能力。
6、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11 日起至 2013年1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文档)每份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7、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的评标办法。投标保证金为 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2 月 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9、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必须在有效报名日期内在招投标平台上成功注册并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凭 “电子钥匙”登录网站,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