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段内容:
浙能常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凝结水处理过滤器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2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5投标人具有应用于单机容量300MW级及以上发电工程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2.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2月5日上午10:00;
5、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21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 ~4:30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6、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