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给水泵、给水泵汽轮机设备招标
项目名称: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给水泵、给水泵汽轮机设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FJZB13-086
1.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两步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制造企业,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1.1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1.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000万人民币、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大于4000万人民币;
1.1.3 投标人必须至少已有用户签署两个及以上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证明(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如果有官方的正式文件证明投标人采用****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有关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1.1.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66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给水泵、给水泵汽轮机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3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4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19日起-3月26日止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注册会员有关事宜。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1.7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交货期
招标分包号
投标保证金(比例)
配1号机
配2号机
7
给水泵组
5台
2500
2014.2.20(电动2014.5.10)
2014.4.20
07
8
给水泵汽轮机
4台
2500
2014.2.20
2014.4.20
08
2%
1.8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9日,北京时间10: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送达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地点为北京。接收地点见大堂路标。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3年4月9日北京时间 10:00整,地点为北京。
1.11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 俊
手 机:13718845919
电话:(010)57020310
传真:(010)80303944
邮 箱:zhaobiao77@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丰台区马连道118号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8030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