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330MW)发变组保护双重化改造招标人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330MW)发变组保护双重化改造,本次招标范围为#2机发变组保护双重化改造,包括3面发变组保护装置屏的供货(保护装置电气量按照双重化配置、非电气量按单套配置)、现场安装(包括保护屏内装置、二次回路配线安装)、调试(包括现场的验收调试,保护装置与保护信息子站、对时装置进行通信调试、投运调试)、改造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4申请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2.1.5申请人应具备电力工程行业相关项目经验,并提供近三年(2010年至2012年)电力工程行业相关应用案例证明;投标产品必须是在全国电力生产企业内应用过的产品,业绩较好。
2.1.6申请人可以就上述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2.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在电力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的。
2.4投标产品应符合电力工程相关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技术测试。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要求。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10时00分。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