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合成气净化/硫回收/甲醇合成装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合成气净化/硫回收/甲醇合成装置工程监理(招标编号:CSIE13040943)已经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合成气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及甲醇合成装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其中合成气净化装置位于B6地块的中南部,包括4个系列低温甲醇洗单元、二氧化碳压缩单元、丙烯制冷单元和1套合成气压缩单元。
硫回收装置位于B6地块东南部区域(装置面积),包含2个系列的硫磺回收单元;甲醇合成装置位于B6地块中南部,包括甲醇合成单元、甲醇精馏单元、中间罐区。
合成气净化装置生产能力为年产F-T合成气2.2×1010Nm3,年产甲醇合成气2.2×109Nm3,年产CO2产品气4.48×109Nm3,,年产酸性气2.2×108Nm3,硫回收装置生产能力年产硫磺1.25×105t,甲醇合成装置年产甲醇1.0×106t;低温甲醇洗、甲醇合成采用鲁奇工艺技术,硫回收采用山东三维工艺技术,年操作时间8000h。
招标范围:
(1)监理范围:合成气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装置以及与之配套的配电控制系统、给排水、仪表、暖通等辅助生产设施的道路、地上和地下管网、排水沟、建筑物及其基础等土建工程和设备、管道、仪表、电气、电信、消防等建筑安装工程(含调试)及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接口工程监理,以及施工过程中临时增加的零星项目的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承担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试车、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在工程合同质保期内配合神华宁煤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记录、调查分析并与神华宁煤及施工承包商共同确定责任归属,同时配合神华宁煤煤制油项目的审计等专项验收及项目的整体验收。监理公司应该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12)、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宁夏工程建设、管理各项规定开展监理工作。各专业工程监理须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施工规范进行;并按照业主对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和规定开展监理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30日;
计划工期:3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企业资质: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房屋
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有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的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业绩:近5年内有3项60万吨/年甲醇、200万吨/年炼油、30万吨/年乙烯、
15万吨丙烯、30万吨/年合成氨或30万吨/年煤制烯烃及以上规模石油化工项目工程建设监理业绩,需提供监理合同原件证明;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自有人员,60岁以下,建筑或化工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自有人员,50岁以下,化工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国
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安全总监代表: 自有人员,50岁以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持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提供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
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 /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必须在有效报名期内在招投标平台上成功注册并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通过人工审核并授权后,凭 “电子钥匙”登录网站,进一步查询招标信息详细内容,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联 系 人:黎经理
电 话: 010-8862 2012
手 机: 136 2122 8369
传 真: 010-8862 2012
E- mail: lm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