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其“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方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阀门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方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阀门设备采购
2、建设地点:河南省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二、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1、招标范围:
“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方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阀门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包号
招标内容
交货期
包一
电动闸阀 16台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至本项目实施现场
电动截止阀 7台
包二
汽轮机抽气快关阀 1台、汽轮机排气快关阀 1台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至本项目实施现场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产品的制造单位须具有招标内容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阀门)制造许可证等方面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五年内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中同时投标;不同代理商代理的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牌产品均不得在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就招标内容的其中一个包或两个包同时投标,且中标包数最多为两个。
五、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制造商授权书(仅限代理商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3年04月09日—2013年04月15日(北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 点:山西省。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