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蓝煜热力有限公司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常用物资招标
所属地区:山西 2013-04-16
详细内容:受阳城县蓝煜热力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阳城县蓝煜热力有限公司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常用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晋城市阳城县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常用物资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阳城县凤城镇镇区范围内
2.2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合格标准
2.3标包划分:
第一标包:预制直埋保温管、无缝钢管及管道附件(包括弯头、三通、异径管);
第二标包:预制直埋保温管、无缝钢管及管道附件(包括弯头、三通、异径管);
第三标包:阀门(包括法兰蝶阀、法兰闸阀、截止阀、平衡阀、锁闭调节阀、球阀);
第四标包:压力表、温度计、温度传感器铜球阀、温控阀;
第五标包:Y型过滤器;
第六标包:计量装置(热量表);
上述材料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包: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一定的生产规模的制造厂家;
本项目第一、二标包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保温管制造厂家,报名时须携带保温管和钢管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保温管厂家的压力管道保温生产许可证,钢管
厂家须携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证书和联合体协议或授权书,每家钢管厂家只能与一家保温管制造厂家联合体
投标,钢管制造厂家和保温管制造厂家应具备5年以上生产历史。
第三、四、五、六标包: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上述所需设备的生产制造或经销资格,业绩和社会信誉良好;能为所需设备提供运输、交
货、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验收等服务。
3.2本项目受托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各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包。
四、报名时间:于2013年4月16日至4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
五、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份:
第一、二标包:
(1)法人持法人身份证或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确认(附法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投标时的受托人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2)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生产许可证(副本);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第三、四、五、六标包:
(1)法人持法人身份证或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确认(附法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投标时的受托人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2)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生产(制造)许可证;
(6)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