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化工新材料园区新建己内酰胺项目经批准。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罐区离心泵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己内酰胺项目罐区离心泵采购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及其它。
三、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设一个标包,罐区离心泵;数量:共计11台;
设备明细及主要规格:
①己内酰胺输送泵(P-42101A~C):型式:离心泵,开2备1 ;传输介质:己内酰胺,有毒(低度);数量:3台;
②己内酰胺倒灌泵(P-42102):型式:离心泵,开1;传输介质:己内酰胺 ,有毒(低度);数量:1台;
③甲苯输送泵(P-48501A/B/C):型式:离心泵,开2备1;传输介质:甲苯,有毒(中度);数量:3台;
④甲苯肟输送泵(P-48504A/B/C):型式:离心泵,开2备1;传输介质:甲苯肟,有毒(中度);数量:3台;
⑤甲苯肟底层液输送泵(P-48505):型式:离心泵,开1;传输介质:甲苯肟底层液,有毒(中度)数量:1台;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 货 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时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认证书。
4)业绩:近3年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与招标设备规模相同或相近装置三套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为证明材料),且至少有一套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2年以上良好生产加工、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或此设备有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3)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证书 (原件);
(4)规格相同或以上产品供货业绩三份(原件);
注: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3年4月23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山西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八、详情请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