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其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气化装置电动闸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2、项目说明:
(1)本项目所采购的内容:
用于气化装置气化框架、渣水处理电动闸阀,共16台。(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2)招标范围:包括阀门及其附件等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装卸、指导安装、保修、直至交付使用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全部内容。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4)交货地点:陕西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货方式:地面交货。
(6)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方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2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
(3)投标方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石油物资供应商准入证(原件)或中石化物资供应商证书(网上证件)或中国化工集团物资供应商证书(原件)。
(4)投标方应具有近五年100台(含100台)以上高于或相似本技术规格书数据表中工艺参数的同类型阀门生产经验,具有三家(含三家)以上水煤浆加压气化工艺装置或同类煤化工行业项目闸阀的实际运行业绩、使用经验以及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无任何劣绩,有二年及以上成功使用经验。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如不能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招标方反馈证明材料)。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
(5)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3年5月10日开始到2013年5月1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地点:山东。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业绩证明复印件等足以证明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
7、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某公司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 30 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与开标时间:2013年 5 月 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