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已由陕西省发改委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气化装置电动球阀设备采购。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陕西省。
招标范围:气化装置电动球阀,规格型号数量:DN150数量16台、DN300数量32台、DN350数量32台、DN400数量16台、DN450数量16台,共112台,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保修及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供方免费运输至需方指定位置。
三、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交货方式:地面交货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1投标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1.2投标方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2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
4.1.3投标方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石油物资供应商准入证(原件)或中石化物资供应商证书(网上证件)或中国化工集团物资供应商证书(原件)。
4.1.4投标方应具有近五年100台(含100台)以上高于或相似本技术规格书数据表中工艺参数的同类型阀门生产经验,具有三家(含三家)以上水煤浆加压气化工艺装置或同类煤化工行业项目应用于黑水、灰水介质的双向硬密封球阀的实际运行业绩、使用经验以及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无任何劣绩,至少有一年及以上的成功使用经验。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如不能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招标方反馈证明材料)。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
4.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开标时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中石油物资供应商准入证(原件)或中石化物资供应商证书(网上证件)或中国化工集团物资供应商证书(原件)等证书原件。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3年 5 月 10 日9:00至2013年 5 月 14 日18:00时止,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联系,在山东省购买招标文件,如无法到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发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贵公司将Email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至我公司。有意参加者,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5 月 3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山东省。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