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滨湖新城市政公用集团震泽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招标
所属地区:江苏 2013-05-20
详细内容:受苏州市吴江滨湖新城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苏州市吴江滨湖新城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震泽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
应商(厂)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苏州市吴江滨湖新城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曝气设备等(接受进口鼓风机及曝气器设备投标)
第二标段:滤布滤池设备(带安装)
第三标段:加氯、加药设备(带安装)
第四标段:带式浓缩压滤机等(带安装)
第五标段:水泵设备等(带安装)
第六标段:阀门、闸门设备等(带安装)
第七标段:格栅、刮吸泥机设备等(带安装)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投标报名资格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报名时提供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如为授权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合格的代理商证明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或联合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为联合投标还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
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
办法(试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
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报名材料递交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3年5月30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含图纸)发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3年5月30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
七、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6月24日13: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3年6月24日13: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