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县国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第二批辅机招标
所属地区:山西 2013-06-28
详细内容:受五寨县国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五寨县国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寨县国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等。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五寨县国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第二批辅机及配套等设备采购及服务
2.2交货地点:五寨县前所乡前所村东北2KM处项目建设工地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4标包划分:
包1:除氧器、压力容器(连排、定排、疏水扩容器)等设备采购及服务;
包2:桥式起重机等设备采购及服务;
包3:燃油泵房等设备采购及服务;
包4:冷渣机、机械除渣系统、气力输灰系统、灰库等设备采购及服务;
包5:凝结水泵、疏水泵、循环泵、生活泵、消防泵等设备采购及服务;
包6:玻璃钢屋顶风机、暖风机、机力通风冷却塔、采暖加热等设备采购及服务;
包7:电子皮带秤、除铁器、汽车衡等设备采购及服务;
包8:给水炉水加药及汽水取样、凝结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等设备采购及服务;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售后服务的生产企业且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和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1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2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产品资质证明文件:生产(制造)许可证,检验合格证,质量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等;
3.4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与本次招标货物规格相同的业绩。(审查供货合同原件)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通过报名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于2013年6月29日至2013年7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