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2013年度第三批设备材料招标
所属地区:内蒙古 2013-06-28
详细内容:受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2013年度第三批设备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总体规划:煤电一体化项目总体规划是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布连和准格尔旗长滩分期建设6×600MW等级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和8×600MW等级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以及配套建设生产能力为1500万吨/年的察哈素、刘三圪旦两个大型现代化矿井。项目建设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在伊金霍洛旗开工建设生产能力为1500万吨/年的察哈素矿井,以及布连电厂一期工程2×600MW等级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二.投资来源:本项目由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该公司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各50%比例出资组建)。注册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其余70%拟申请银行贷款。
三.招标范围:察哈素煤矿2013年度第三批设备材料;同时也包括必要的随机工具、随机备品备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01包:采掘工具
02包:紧固件
03包:国产胶管
04包:阀门、水泵)
05包:管件
06包:全螺纹式树脂锚杆
07包:树脂锚固剂
08包:塑料护帮网
09包:钢桁架梁
10包:钢筋护网
11包:等强螺纹钢金属锚杆
12包:无纵肋螺纹钢金属锚杆
13包:矿用锚索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达到规定要求的,具有实际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01(采掘工具)、02(紧固件)、04(阀门水泵)、05(管件)允许经销商参加]。其中:03国产胶管标包注册资金要求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他标包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2拟使用的原材料及配件产品具备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拟投标产品凡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目录的必须具备上述有效证书;
4.3近三年内有类似产品的5份及以上供货业绩并提供2份及以上使用单位的使用证明;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同时投标;
4.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发生因产品原因而造成的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4.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
4.7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4.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 报名时间:于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3日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14时30 分至 17 时00分报名。
六. 报名需提交如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合格证);
(5)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
(6)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及使用单位证明。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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