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7-18
开标时间: 2013-08-07
受塔山二期2×660MW电厂扩建项目筹建处委托,现对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内容
1包 斗轮堆取料机
2包 过轨吊
3包 凝结水处理系统
4包 水汽取样系统
5包 化学加药装置
6包 闭式水换热器
7包 汽机旁路
8包 油泵
9包 油净化装置
10包 风冷螺杆式冷水机组
11包 汽机房屋顶风机
12包 高压厂用变压器
13包 启动/备用变压器
14包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15包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
16包 直流电源装置
17包 支柱绝缘子
18包 飞灰处理系统设备+灰库库底卸料设备
19包 灰库灰斗气化风机+空气电加热器设备
20包 排污水泵、灰渣泵
21包 煤仓疏松机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其指定的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质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经营亏损状态;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相关纪律与保密规定;
5.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具有4台660MW或以上级别机组同类型设备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以上的业绩(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必要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6.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环保体系认证并取得有效认证证书;
7.投标人应为国家电力行业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660MW超临界机组主要辅机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
8.投标人应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7月18日起至2013年7月25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方式:
电子邮件购买
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须知(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书(扫描件)
(4)承包本项目相关资质、文件(扫描件)
(5)业绩清单(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必填,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扫描件)
(6)提供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必要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7日9: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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